2018年10月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在本周末(20日、21日)舉行。全市共設8個考點,10424名考生報名參加,市區考點設在寧波工程學院西校區(翠柏路89號)、寧波職業技術教育中心學校(桑田路885號)和寧波第二技師學院(新典路1000號)。
考場規則
一、考生在考前20分鐘憑《準考證》、《考試通知單》和二代身份證(含軍人身份證)進入考場,按監考教師指定位置入座,并將《準考證》、《考試通知單》和有效身份證件放在考桌左上角。證件不全或遲到超過15分鐘均不得進入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除攜帶考試必需的2B鉛筆、黑色簽字筆、橡皮等文具用品外,一律不得攜帶其他物品參加考試。嚴禁攜帶手機等各種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物品進入考場。允許使用計算器的課程,計算器不得有程序儲存功能。
三、考生答題前必須在試卷和答題紙規定的地方正確、清楚地填寫課程名稱、姓名、準考證號,抄寫《誠信考試承諾書》并簽名;在答題紙規定的地方粘貼準考證號條形碼;認真核對答題紙上粘貼的條形碼上的姓名、準考證號與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是否一致,A、B卷課程還需填涂相應標記;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題紙無效。
四、考生遇試卷、答題紙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應當眾答復;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五、答案須全部答在答題紙上,選擇題用2B鉛筆填涂,非選擇題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簽字筆在規定區域內作答。答題時字跡要清楚、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帶、透明膠,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不得在答題紙上自加附頁或貼紙答題,答案不得書寫在規定區域以外,禁止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
六、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考試時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喧嘩吵鬧,不準夾帶、傳遞資料,不準偷看、抄襲、換卷或代考。
七、考生在開考十五分鐘后不準入場;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經監考人員核對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后才能交卷離開考場;離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續考,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討論答題情況。考試終場時間一到,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答題紙整理后放在書桌上。嚴禁將試卷、答題紙、草稿紙帶出考場。
八、考生要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或威脅監考人員人身安全的考生將移交公安機關追究責任,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
九、對違規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成績、停考、延遲畢業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