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綜合考試和專業考試,綜合考試包括《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兩個科目,這兩個科目為各專業考生統考科目,專業考試為《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一個科目?!秾I工程管理與實務》該科目分為10個專業,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忌趫竺麜r根據工作需要和自身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進行考試。
題型題量
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 題型題量 滿 分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2小時 單選題60 多選題20 100分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3小時 單選題70 多選題25 120分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3小時 單選題20 多選題10
案例題4 120分
作答要求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一天半,以紙筆作答方式進行。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考生答題時要仔細閱讀位于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專用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區域內作答。主觀題部分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書寫作答,客觀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其余2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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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管理公布時間
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2~3個月后陸續公布,屆時請關注各省的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成績查詢欄目。
管理模式
(1)“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2)“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荚嚭细窈蠛税l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合格標準
合格標準由各省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但不得高于總分的60%。二級建造師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情況初步統計為:《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為45分~60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為45分~72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根據科目、省份不同而不同。
7證書注冊注冊管理
(一)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機構為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
(二)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頒發轄區內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并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注冊管理機構備案。
(三)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2、無犯罪記錄;
3、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建造師崗位上工作;
4、經所在單位考核合格。
注冊證書
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應到原注冊管理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在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者,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再次注冊者,除應符合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外,還須提供接受繼續教育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