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征求意見稿)》中可以知道,在新規定下,繼續教育對象范圍更為廣泛,初級會計也在其中!具體包括:
1. 已經持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
即持有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或高級會計職稱的人員。換句話說,只要持有上述證書,無論從事會計工作與否,都要繼續教育。
需要注意的是,注冊會計師屬于職業資格,此處并不包含注冊會計師持證人員。
2. 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且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2017) 對會計人員專業能力及職業道德都提出新的要求,自此會計證也正式退出歷史舞臺,但已經持有會計證人員今后仍能以此作為會計能力水平的證明,只是不再作為從事會計工作必備的準入證明。
因此對于持有會計證且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將需要繼續接受繼續教育,確保從業者具備符合工作崗位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
3. 其他從事會計工作人員
以上兩項內容基本囊括了多數持證人員和從業人員。但由于會計證取消后會計行業不設門檻,可能會有無證者從事會計工作,以及上述不包括在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內的注冊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