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待遇:等同普通高校自考生
在取得專業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后,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和主考院校聯合頒發畢業證書,主考院校一般由專業師資力量較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擔任,如:浙江大學、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師范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寧波大學等,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自考生還可以授予學士學位。
省政府《關于加強我省自學考試工作的通知》(浙政發[1999]307號)和省教育廳等六廳局《關于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其他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浙教學[2000]25號)等文件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在就業、工資、戶籍管理上享受與普通高校相同學歷層次畢業生同等待遇。非在職自考畢業生納入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體系,凡取得我省自學考試本、專科畢業證書的非在職人員,可在全省范圍內雙向選擇、自主擇業、戶口隨遷。
農村戶口或戶口待定的自考畢業生,準予辦理“農轉非”,不受就業與否的條件限制。在省教育考試院審核下達“農轉非”名單后,持畢業證書、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居住狀況證明等相關材料向居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提出“農轉非”申請,按有關程序辦理“農轉非”。
免考政策:免考已學過的部分課程
免考是指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教育畢業生參加自學考試,按《免考規定》免考原在校期間確已學過且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自考生取得8門課程合格成績后,可在每年3月、9月自學考試報名時向當地自考辦申請辦理免考手續。
具體包括:
研究生和本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專業的,可免考:公共課及名稱和要求相同的課程。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專業的,可免考公共課。
各類高等學校的本科肄業生、退學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專業的,可免考公共課。
研究生、本科和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專業的,可免考公共課。
研究生、本科和專科畢業生報考本、專科專業的,還可免考能代表原所學專業性質的公共課。例如:漢語言文學、數學、物理、英語、哲學等專業畢業生,分別可免考“大學語文”、“高等數學(一)”、“物理”、“英語”、“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等課程。 【點擊咨詢】